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运维管理,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应当坚持安全、稳定、高效的原则。
第二章 系统监控
第三条 建立系统监控机制,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。
第四条 监控内容包括:服务器负载、网络流量、业务响应时间等。
第五条 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和处理。
第三章 安全管理
第六条 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。
第七条 加强账号管理和权限控制。
第八条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。
第四章 应急响应
第九条 制定系统故障应急预案。
第十条 发生故障时按级别启动相应预案。
第十一条 做好故障记录和事后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