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缴存基数如何确定
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。
工资总额包括: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。
二、缴存基数上下限
(一)下限: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(目前太原市为2100元/月);
(二)上限: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。
三、调��时间
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,一般在每年7月份进行调整,自7月起执行新的缴存基数。
四、如何调整
(一)单位专管员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基数调整申报;
(二)提交职工工资表等证明材料;
(三)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效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调整须如实申报,不得虚报;
(二)调整后次月开始按新基数缴存;
(三)对调整有异议的,可向单位或公积金中心反映。